院团委向全院学生发出“创建文明城市,争做文明大学生” 倡 议 亲爱的同学们: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武汉市建设发展中的一项基础性工程。我们每个公民都是武汉市的主人,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,也是城市文明的传播者和受益者,城市文明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努力。为进一步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切实培养高素质的人才,为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贡献,特向全院同学发出如下倡议: 1、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事事能谦让,处处讲诚信; 2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,男女同学之间,言行得当,文明交往; 3、爱护校园公共设施,勤劳俭朴,不铺张浪费,节约用水用电; 4、图书馆,教室内文明学习,不占位不喧哗,杜绝大声打电话等不文明现象; 5、反对邪教,破除迷信,相信科学,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; 6、文明乘车、文明走路、文明就餐、文明购物、文明待客,做崇尚文明的宣传者、实践者、示范者,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。 城市的文明,离不开大家的努力,我们应当积极参加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”主题实践活动中,崇尚科学,倡导文明,做文明的使者,在学习、生活、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。 在校园里,我们是文明的学生; 在家庭中,我们是文明的孩子; 在社会上,我们是文明的使者、是遵守社会公德的模范公民。 同学们,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满腔热情地投入到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”活动中,从自身做起,从现在做起,从小事做起,团结一心,共同努力,让我院成为文明之花遍地盛开的花园,我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一分!
院团委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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